| 請仔細閱讀(斯沃 利奈唑胺片 600mg*10片)的作用說明,并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名稱】斯沃(利奈唑胺片)
【通用名】利奈唑胺片
【成份】利奈唑胺Linezolid
【性狀】利奈唑胺的化學名稱為:(S)-N[[3-[3-氟-4-(4-嗎啉基)苯基]-2-氧代-5-惡唑烷基]甲基]-乙酰胺。分子式:C16H20FN3O4,分子量:337.35。片劑為白色或類白色的薄膜衣片。
【適應癥】本品用于治療由特定微生物敏感株引起的下列感染: 耐萬古霉素的屎腸球菌引起的感染,包括并發的菌血癥。院內獲得性肺炎,致病菌為金黃色葡萄球菌(甲氧西林敏感或耐甲氧西林的菌株)或肺炎鏈球菌(包括多藥耐藥的菌株[MDRSP])。如果已證實或懷疑存在革蘭陰性致病菌感染,臨床上可能需要聯合用藥。 復雜性皮膚和皮膚軟組織感染,包括未并發骨髓炎的糖尿病足部感染,由金黃色葡萄球菌(甲氧西林敏感或耐甲氧西林的菌株)、化膿鏈球菌或無乳鏈球菌引起。尚無斯沃用于治療褥瘡的研究。如果已證實或懷疑存在革蘭陰性致病菌感染,臨床上應考慮進行聯合用藥。非復雜性皮膚和皮膚軟組織感染,由金黃色葡萄球菌 (僅為甲氧西林敏感的菌株)或化膿鏈球菌引起。 社區獲得性肺炎及伴發的菌血癥,由肺炎鏈球菌(包括對多藥耐藥的菌株[MDRSP],多藥耐藥的肺炎鏈球菌[MDRSP]是指對于如下2種或更多種抗生素耐藥的菌株。抗生素包括:青霉素、二代頭孢菌素、大環內酯類藥物、四環素和SMZ/TMP),或由金黃色葡萄球菌(僅為甲氧西林敏感的菌株)所致。 為減少細菌對藥物耐藥的發生和保持斯沃及其他抗菌藥物的療效,斯沃應僅用于確診或高度懷疑敏感菌所致感染的治療或預防。當獲悉培養和藥物敏感性結果,應當考慮選擇或調整抗菌治療。如缺乏這些資料,當地的流行病學和藥物敏感性狀況可能有利于經驗性治療的選擇。
【用法用量】斯沃推薦劑量: 復雜性皮膚和皮膚軟組織感染、社區獲得性肺炎及伴發的菌血癥、院內感染的肺炎(指特定的病原體,見適應癥):成人和青少年(12歲及以上):每12 小時600mg,靜脈注射或口服;兒童患者*(剛出生至11歲):每8小時按10mg/kg靜脈注射或口服。建議療程:連續治療10-14天。 萬古霉素耐藥的屎腸球菌感染及伴發的菌血癥:成人和青少年(12歲及以上)每12小時600mg,靜脈注射或口服;兒童患者*(剛出生至11歲):每8小時按10mg/kg靜脈注射或口服。建議療程:連續治療14-28天。 單純性皮膚和皮膚軟組織感染:成人:每12小時口服400mg;青少年(12歲以上):每12小時口服600mg;5-11歲兒童:每12小時按10mg/kg口服;<5歲兒童*:每8小時按10mg/kg口服。建議療程:連續治療10-14天。 以上所有口服劑量可指斯沃片或斯沃口服混懸劑。 <7天的新生兒:大多數出生7天以內早產(<34孕周)患者較足月兒和其他嬰兒對斯沃的系統清除率低,且AUC值大。這些新生兒的初始劑量應為10mg/kg,每12小時給藥,當臨床效果不佳時,應考慮按劑量為10mg/kg,每8小時給藥。所有出生7天以上的新生兒應按10mg /kg,每8小時的劑量給藥(參見藥代動力學、特殊人群、兒童患者)。MRSA感染的成年患者用斯沃600mg,每12小時一次進行治療。 在有限的臨床經驗中,6例兒童患者中的5例(83%),其感染的革蘭陽性病原體的最低抑菌濃度為4ug/mL,經斯沃治療后臨床痊愈,然而。與成人相比,兒童患者的斯沃消除率和全身藥物暴露量(AUC)的變化范圍更寬。當兒童患者的臨床療效未達到最佳時,尤其是其病原體的最低抑菌濃度為 4ug/mL,在作療效評估時應考慮其比較低的全身暴露藥量、感染部位及其嚴重程度、以及潛在的病情(參見藥代動力學-特殊人群、兒童和兒童用藥)。 在對照臨床研究中,研究方案所設定的治療感染的療程為7-28天。所有療程由治療醫生根據感染部位和嚴重程度及病人對治療的反應而制訂。當從靜脈給藥轉換成口服給藥時無需調整劑量。對起始治療時應用斯沃注射液的患者,醫生可根據臨床狀況,予以斯沃片劑或口服混懸液繼續治療。 靜脈給藥:斯沃靜脈注射劑應在30-120分鐘內靜脈輸注。不能將此靜脈輸液袋串聯在其他靜脈給藥通路中。不可在此溶液中加入其它藥物。如果斯沃靜脈注射需與其它藥物合并應用,應根據每種藥物的推薦劑量和給藥途徑分別應用。斯沃靜脈注射劑與下列藥物通過Y型接口聯合給藥時,可導致物理性質不配伍。這些藥物包括:二性霉素B、鹽酸氯丙嗪、安定、噴他瞇異硫代硫酸鹽、紅霉素乳糖酸脂、苯妥英鈉和甲氧芐啶-磺胺甲基異惡唑。此外,斯沃靜脈注射與頭孢曲松鈉合用可致二者的化學性質不配伍。 如果同一靜脈通路用于幾個藥物依次給藥,在應用斯沃靜脈注射液前及使用后,須輸注與斯沃靜脈注射劑和其它藥物可配伍的溶液(見可配伍靜脈注射液)。
【藥物過量】在過量事件中,建議應用支持療法以維持腎小球的濾過。血液透析能加速斯沃的清除。在I期臨床研究中,給予斯沃3小時后,通過3小時的血液透析,30%劑量的藥物被清除。尚無腹膜透析或血液濾過清除斯沃的資料。當分別給予3000mg/kg/天和2000mg/kg/天的斯沃時,動物急性中毒的臨床癥狀為大鼠活動力下降和運動失調,狗出現嘔吐和顫抖。
【服藥與進食】服藥不受進食影響。
【禁忌】本品禁用于已知對斯沃或本品其他成分過敏的患者。
【警告】在使用斯沃的患者中有出現骨髓抑制的報道(包括貧血、白細胞減少、全血細胞減少和血小板減少癥)。在已知的病例中,停用斯沃后,血象指標可以上升并回復到治療前的水平。對使用斯沃的患者應每周進行全血細胞計數的檢查,尤其是那些用藥超過2周,或以前有過骨髓抑制病史,或合并使用能用誘導發生骨髓抑制的其他藥物,或患慢性感染既往或目前合并接受其他抗生素治療的患者。對發生骨髓抑制或骨髓抑制發生惡化的患者應考慮停用斯沃治療。 在成年和未成年的狗和大鼠中,可觀察到發生骨髓抑制、脾臟和肝臟的髓外血細胞生成減少、胸腺、淋巴結和脾臟的淋巴細胞減少。幾乎所有抗菌藥物包括斯沃,均有偽膜性結腸炎的報道;嚴重程度可為輕度至威脅生命。因此對于使用任何抗菌藥物后出現腹瀉的病人,診斷時考慮到偽膜性結腸炎是十分重要的。 使用抗菌藥物治療后可引起結腸正常菌群的改變,并可能引起梭狀芽胞桿菌的過度生長。研究表明由難辨梭菌產生的毒素是導致"抗生素相關性結腸炎"的主要原因。當明確診斷為"偽膜性結腸炎"時,應采取適當的治療措施。輕度的偽膜性結腸炎通常停藥即可痊愈。中度至重度患者,應考慮給予補液,補充電解質和蛋白質,并給予臨床上對難辨梭菌有效的抗菌藥物治療。
【注意事項】為減少耐藥細菌的產生,并確保本品和其他抗菌藥物的療效,斯沃應用于已經證實或者高度懷疑由細菌引起的感染性疾病的治療或預防。 使用斯沃過程中,有乳酸中毒的報道。在報道的病例中,病人反復出現惡心和嘔吐。患者在接受斯沃時,發生反復惡心或嘔吐、有原因不明的酸中毒或低碳酸血癥,需要立即進行臨床檢查。 使用斯沃合用5-羥色胺類藥物,包括抗抑郁藥,如:選擇性5-羥色胺再攝取抑制劑(SSRIs),患者中有關于5-羥色胺綜合征的自發性報告(見藥物相互作用)。 在斯沃治療的患者中,有周圍神經病和視神經病的報道,患者治療的時間基本上超過28天的最長推薦療程。在視神經病變進展至視力喪失的病例中,患者治療時間超過了最長的推薦療程。在斯沃治療小于28天的患者中,有出現視力模糊的報道。 如患者出現視力損害的癥狀時,如:視敏度改變、色覺改變、視力模糊或視野缺損,應及時進行眼科檢查。對于所有長期(≥3個月)使用斯沃的患者及報告有新視覺癥狀的患者,不論其接受斯沃治療時間長短,應當進行視覺功能檢測。如發生周圍神經病和視神經病,應進行用藥與潛在風險的評價,以判斷是否繼續用藥。 抗生素的使用可能導致非敏感菌株的過度生長。在治療中如出現二重感染,應采取適當的措施。尚未對斯沃用于未控制的高血壓、嗜鉻細胞瘤、類癌綜合征和未經治療的甲狀腺機能亢進的患者進行的研究。在對照臨床研究中,對于應使用斯沃制劑超過28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進行評價。在沒有確診或高度懷疑細菌感染的證據或沒有預防指征時,處方斯沃可能不會給患者帶來益處,且有增加耐藥細菌產生的風險。
【不良反應】成年患者:在療程最長達28天的7個III期陽性藥物對照的臨床研究中,入選了2046例患者以評價各種劑型斯沃的安全性。在這些研究中,按不良事件的嚴重程度統計,85%的斯沃不良事件為輕至中度。下表為發生率超過2%的不良事件。斯沃最常見的不良事件為腹瀉(發生率為2.8-11.0%),頭痛 (發生率為0.5-11.3%)和惡心(發生率為3.4-9.6%)。 斯沃陽性藥物對照的臨床研究中,成年患者中發生率≥2%的不良事件:斯沃組n=2046,所有對照藥組n=2001(對照藥包括頭孢泊肟200mg每12小時口服1次;頭孢曲松1g每12小時靜脈注射1次;克拉霉素250mg每12小時口服1次;雙氯西林500mg每6小時口服1次;苯唑西林2g每6小時靜脈注射1次;萬古霉素1g每12小時靜脈注射1次) 腹瀉:斯沃組8.3%,所有對照藥組6.3%; 頭痛:斯沃組6.5%,所有對照藥組5.5%; 惡心:斯沃組6.2%,所有對照藥組4.6%; 嘔吐:斯沃組3.7%,所有對照藥組2.0%; 失眠:斯沃組2.5%,所有對照藥組1.7%; 便秘:斯沃組2.2%,所有對照藥組2.1%; 皮疹:斯沃組2.0%,所有對照藥組2.2%; 頭暈:斯沃組2.0%,所有對照藥組1.9%; 發熱:斯沃組1.6%,所有對照藥組2.1%。 其它在II期和III期研究中報告的不良事件包括:口腔念珠菌病、陰道念珠菌病、高血壓、消化不良、局部腹痛、瘙癢、舌褪色。 實驗室檢查的改變:當劑量最高達到600mg每12小時一次、最長達到28天時,斯沃與血小板減少相關。在III期陽性藥物對照的臨床研究中,成人出現明顯血小板減少的(定義為低于正常值或基礎值的75%)斯沃發生率為2.4%(發生率的范圍為0.3-10.0%),對照組為1.5%(發生率的范圍為0.4-7.0%)。在一項住院的、剛出生至11歲的兒童患者的研究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