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們都知道過期的藥品不是很好,因為藥品一旦過了有效期,藥品變質的過程十分的迅速,不但在藥品當中有效成分會下降,還會產生其他有害的物質,所以國企藥品一杯明確的列入到《國家危險廢棄物目錄》,還有在《藥品管理法》中規定生產、經營、使用藥品的企業與機構不得使用過期藥品。但是,對于家庭過期藥品的處置,在法律法規上面還沒有明確的規定,還有就是由于沒有建立完善的過期藥品回收的機制,使得過期藥品專門回收沒有章法可循,有些地方已經要設置過期藥品回收點,并且規范過期藥品的回收工作。
第一、家庭的安全隱患。一些揮發性強的過期藥品可能成為過敏原。比如青霉素,揮發后,會給對青霉素過敏的家庭成員帶來危害。
第二、如果隨意丟棄過期藥品,將對環境造成污染。藥品有毒分解物溶解后,會污染土地和水源,會破壞人和動植物的生物鏈。
第三、如果過期藥品流入不法商販或不法醫療機構手中,轉賣給農村等偏遠地區病人,將給患者治療帶來難以預計的后果。 |